四季金利:2022年第1季度报告
2022-04-22
景顺四季金利债券C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第 1 季度报告 2022 年 3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2022 年 4 月 22 日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 2022 年第 1 季度报告 第 2 页 共 14 页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2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2 年 03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00018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7 月 30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96,846,220.72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固定收益品种,在有效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为投 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运用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和自下而上的市场分析 相结合的方法实现大类资产配置,把握不同的经济发展 阶段各类资产的投资机会,根据宏观经济、基准利率水 平等因素,预测债券类、货币类等大类资产的预期收益 率水平,结合各类别资产的波动性以及流动性状况分析, 进行大类资产配置。 2、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1)债券类属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根据国债、金融债、 企业(公司)债、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部分等品种与同 期限国债或央票之间收益率利差的扩大和收窄的分析, 主动地增加预期利差将收窄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 例,降低预期利差将扩大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 以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2)债券投资策略: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 2022 年第 1 季度报告 第 3 页 共 14 页 上,采取利率预期策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 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 定的收益。 3、权益资产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股票投资遵循“自下而上” 的个股选择策略,本基金将从定性及定量两个方面加以 考察分析投资标的; (2)权证投资策略:本基金不直接购买权证等衍生品资 产,但有可能持有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或因投资分离 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本基金管理人将以价值分 析为基础,在采用权证定价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 上,结合权证的溢价率、隐含波动率等指标选择权证的 卖出时机。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 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 A 类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 C 类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181 000182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279,514,415.17 份 17,331,805.55 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3 月 31 日)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 A 类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 C 类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8,080,460.73 13,121.12 2.本期利润 5,747,230.23 19,638.51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42 0.0173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623,659,724.77 21,362,848.86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69 1.233 注: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 2022 年第 1 季度报告 第 4 页 共 14 页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 A 类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40% 0.09% 0.76% 0.06% -0.36% 0.03% 过去六个月 2.75% 0.08% 2.03% 0.05% 0.72% 0.03% 过去一年 5.66% 0.07% 5.03% 0.05% 0.63% 0.02% 过去三年 6.91% 0.24% 12.75% 0.06% -5.84% 0.18% 过去五年 18.15% 0.23% 24.07% 0.06% -5.92% 0.17%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49.99% 0.21% 46.59% 0.07% 3.40% 0.14%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 C 类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33% 0.09% 0.76% 0.06% -0.43% 0.03% 过去六个月 2.58% 0.08% 2.03% 0.05% 0.55% 0.03% 过去一年 5.20% 0.07% 5.03% 0.05% 0.17% 0.02% 过去三年 5.57% 0.24% 12.75% 0.06% -7.18% 0.18% 过去五年 15.91% 0.23% 24.07% 0.06% -8.16% 0.17%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45.20% 0.21% 46.59% 0.07% -1.39% 0.14%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 2022 年第 1 季度报告 第 5 页 共 14 页 注: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3 年 7 月 30 日生效, 2015 年 5 月 7 日至 6 月 7 日基金管理人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通过了《关 于调整景顺长城四季金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相关 事项的议案》,调整后的基金更名为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其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生效。调整后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 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其 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调整后,本基金的建仓期为 2015 年 6 月 10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彭成军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21 年 4 月 2 日 - 15 年 理学硕士。曾任光大银行资金部交易员, 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投资管理中心和交 易中心总经理助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基金经理。 2019 年 5 月加入本公司,自 2020 年 9 月起担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 2022 年第 1 季度报告 第 6 页 共 14 页 现任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具有 15 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注: 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 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 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 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 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 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17 次,为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 的同日反向交易,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海外方面, 3 月份美联储第一次加息靴子落地,首次加息 25bp 且后续不排除单次幅度扩大的 可能,但对于后续的缩表计划并未给出明确指引,市场对此理解偏鸽。此外,近期俄乌局势虽然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 2022 年第 1 季度报告 第 7 页 共 14 页 反复,但似乎趋于缓和,避险情绪、风险偏好均有所扭转,带动大宗商品价格以及美元等有所回 落,后续进展仍有待观察。国内方面, 3 月份统计局公布 1-2 月经济宏观数据与微观数据有多处 背离,可能来源于口径的不一致,类似于 2016 年供给侧改革时的情形。此外最新公布的 3 月份 PMI 低于市场预期,且出现了较大幅度边际下滑,除此前的因素之外疫情冲击也对经济造成不利 影响。事实上,更为关键的是政策端如何理解,金稳委、央行重点定调稳增长,虽然当前仍未看 到太多政策方面的具体行动,特别是房地产政策方面仍主要体现为“因城施策”,为达成全年 5.5% 左右的增长目标似乎仍有较大发力空间。货币政策方面,近期的动作稍低于市场预期,并未再度 进行“降准降息”,而是采用了利润上缴等方面支持财政支出,公开市场操作方面仍较为谨慎, 对此的理解可能更多在于“谋定而后动”,年内仍有宽松的必要与空间。 一季度, 1 月央行宣布 MLF 和 OMO 利率同时下调并加量投放资金,开启收益率下行通道,组 合保持一定杠杆操作。随着利率进入低位区间,组合降低仓位。组合构建上,积极把握因为政策 变动带来的次级债等品种带来的投资机会。信用债方面,以高等级信用债为主,随着信用利差出 现调整,把握信用债调仓机会。 展望二季度,经济基本面压力仍在,尤其叠加国内三月份疫情加剧,对国内部分经济复苏产 生不小影响,因此短期内仍需关注货币政策的动向。策略上,在经济基本面未彻底企稳前,央行 主动收缩市场流动性概率不大,预计市场短期内转向概率不大,用中短久期信用债作为底仓,并 用二级资本债增厚收益。配置上,仍然以高等级信用为主,把握信用利差调整中的机会。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2 年 1 季度,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 A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4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76%。 2022 年 1 季度,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 C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33%,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76%。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 2022 年第 1 季度报告 第 8 页 共 14 页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167,488,031.22 97.94 其中:债券 2,167,488,031.22 97.94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5,224,660.32 1.14 8 其他资产 20,319,516.92 0.92 9 合计 2,213,032,208.46 100.00 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固定收益投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的列报金额已包含对应的“应计利息”和“减值准备”,“其他资产”中的“应收利息”指本基金 截至本报告期末已过付息期但尚未收到的利息金额,下同。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925,413,946.30 56.2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85,248,961.64 5.18 4 企业债券 532,571,956.17 32.37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124,076,684.38 7.54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585,425,444.37 35.59 10 合计 2,167,488,031.22 131.76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 2022 年第 1 季度报告 第 9 页 共 14 页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185245 22 中金 Y1 1,200,000 119,790,542.46 7.28 2 2128019 21 中国银行永续债 01 1,000,000 105,564,761.64 6.42 3 1928038 19 平安银行永续债 01 1,000,000 103,292,684.93 6.28 4 2128047 21 招商银行永续债 1,000,000 101,100,082.19 6.15 5 2120089 21 北京银行永续债 01 900,000 93,864,254.79 5.71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股票代码: 185245)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管罚〔 2021〕 19 号)。其因未按 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或可疑交易报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被处以 185.8 万元罚款。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 2022 年第 1 季度报告 第 10 页 共 14 页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 序对中金公司进行了投资。 2、 2021 年 5 月 28 日,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股票代码: 000001) 收到中国银保监会云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云银保监罚决字〔2021〕 34 号),其因利 用来源于本行授信的固定资产贷款和黄金租赁融资的资金发放委托贷款,用于承接处置本行其他 贷款风险等违法违规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相关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210 万元。 2021 年 5 月 10 日,平安银行资金运营中心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 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银保监罚决字〔 2021〕 55 号),其因违规向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地 产项目提供融资等违法违规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 项相关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300 万元。 2022 年 3 月 21 日,平安银行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 保监罚决字〔 2022〕 24 号),其因不良贷款余额 EAST 数据存在偏差、逾期 90 天以上贷款余额 EAST 数据存在偏差等违法违规事实,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400 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 序对平安银行进行了投资。 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股票代码: 601169)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收到北京银保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京银保监罚决字〔2021〕 26 号)。其因服务收费管理 不力,违规收费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等规定,被处以 820 万元罚款。 北京银行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收到北京银保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京银保监罚决字 〔 2021〕 30 号)。其因发生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但未向监管部门报告,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被处以 40 万元罚款。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 序对北京银行进行了投资。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股票代码: 600036)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1〕 16 号)。其因 为同业投资提供第三方信用担保、为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保本承诺,部分未按规定计提风险加权 资产、违规协助无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的银行发行结构性衍生产品、理财产品之间风险隔离不 到位等二十七项违法违规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 2022 年第 1 季度报告 第 11 页 共 14 页 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处以罚款 7170 万元。 2022 年 3 月 21 日,招商银行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 保监罚决字〔 2022〕 21 号),其因不良贷款余额 EAST 数据存在偏差、漏报贷款核销业务 EAST 数 据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300 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 序对招商银行进行了投资。 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股票代码: 601988,3988.HK)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 2021〕 11 号)。其因向未纳入预算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发放贷款、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无资金缺 口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存款月末冲时点等三十六项违反违规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条、第七十 四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处以 8761.355 万元罚款。 中国银行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 监罚决字〔2022〕 13 号)。其因不良贷款余额 EAST 数据存在偏差、逾期 90 天以上贷款余额 EAST 数据存在偏差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处以 480 万元罚款。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 序对中国银行进行了投资。 6、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 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1,738.4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9,987,398.55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10,300,379.89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20,319,516.92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 2022 年第 1 季度报告 第 12 页 共 14 页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 2017〕 7 号)、《企业会 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 2017〕 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 会〔 2017〕 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 2017〕 14 号)(以上统称新金 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 2020〕 22 号),并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本公司对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开 始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 目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 A 类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 C 类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358,865,176.05 824,466.43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56,677,994.56 16,715,939.57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36,028,755.44 208,600.45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少以“-”填列) -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79,514,415.17 17,331,805.55 注: 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 2022 年第 1 季度报告 第 13 页 共 14 页 投 资 者 类 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 20% 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 机 构 1 20220101-20220331 621,315,799.09 - 13,000,000.00 608,315,799.09 46.91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由于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份额的 20%的情况,可能会 出现如下风险: 1、大额申购风险 在出现投资者大额申购时,如本基金所投资的标的资产未及时准备,则可能降低基金净值涨幅。 2、如面临大额赎回的情况,可能导致以下风险: (1)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动性 风险; (2)如果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 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 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如果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 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剩 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 (3)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 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4)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5)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略; (6)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面临合 同终止清算、转型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以有效防止和化解上述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风险提示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 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 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 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四季金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 2022 年第 1 季度报告 第 14 页 共 14 页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