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金利:2021年第2季度报告
2021-07-21
景顺四季金利债券C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第 2 季度报告 2021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1 年 7 月 21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1 年 04 月 01 日起至 2021 年 06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00018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7 月 30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27,572,016.23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固定收益品种,在有效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为投 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运用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和自下而上的市场分析 相结合的方法实现大类资产配置,把握不同的经济发展 阶段各类资产的投资机会,根据宏观经济、基准利率水 平等因素,预测债券类、货币类等大类资产的预期收益 率水平,结合各类别资产的波动性以及流动性状况分 析,进行大类资产配置。 2、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1)债券类属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根据国债、金融债、 企业(公司)债、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部分等品种与同 期限国债或央票之间收益率利差的扩大和收窄的分析, 主动地增加预期利差将收窄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 例,降低预期利差将扩大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 以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2)债券投资策略: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 上,采取利率预期策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 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 定的收益。 3、权益资产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股票投资遵循“自下而上” 的个股选择策略,本基金将从定性及定量两个方面加以 考察分析投资标的; (2)权证投资策略:本基金不直接购买权证等衍生品资 产,但有可能持有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或因投资分离 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本基金管理人将以价值分 析为基础,在采用权证定价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 上,结合权证的溢价率、隐含波动率等指标选择权证的 卖出时机。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 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 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 A 类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 C 类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181 000182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826,525,497.37 份 1,046,518.86 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1 年 4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 A 类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 C 类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2,879,388.54 15,969.88 2.本期利润 16,507,186.75 21,409.01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00 0.0187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009,505,825.10 1,245,265.31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21 1.190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 A 类 净值增长率标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准差② 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④ 过去三个月 1.67% 0.04% 1.23% 0.03% 0.44% 0.01% 过去六个月 -0.89% 0.27% 2.19% 0.04% -3.08% 0.23% 过去一年 0.00% 0.30% 2.84% 0.05% -2.84% 0.25% 过去三年 11.04% 0.27% 14.46% 0.06% -3.42% 0.21% 过去五年 16.03% 0.23% 20.05% 0.07% -4.02% 0.16% 自基金合同 44.31% 0.22% 41.28% 0.07% 3.03% 0.15% 生效起至今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 C 类 净值增长率标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准差② 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④ 过去三个月 1.54% 0.04% 1.23% 0.03% 0.31% 0.01% 过去六个月 -1.08% 0.27% 2.19% 0.04% -3.27% 0.23% 过去一年 -0.42% 0.30% 2.84% 0.05% -3.26% 0.25% 过去三年 9.82% 0.27% 14.46% 0.06% -4.64% 0.21% 过去五年 13.79% 0.23% 20.05% 0.07% -6.26% 0.16% 自基金合同 40.13% 0.22% 41.28% 0.07% -1.15% 0.15%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景顺长城四季金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3 年 7 月 30 日生效, 2015 年 5 月 7 日至 6 月 7 日基金管理人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通过了《关 于调整景顺长城四季金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相关事项的议案》,调整后的基金更名为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其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生效。调整后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 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调整后,本基金的建仓期为 2015 年 6 月 1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齐鲁证券北四环营 业部,也曾担任中航证券证券投资部投资 袁媛 本基金的 2014 年 4 月 4 2021年4月 14 年 经理、安信证券资产管理部投资主办等职 基金经理 日 1 日 务。2013 年 7 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固定 收益部资深研究员、基金经理,投资副总 监兼基金经理。 理学硕士。曾任光大银行资金部交易员, 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投资管理中心和交 易中心总经理助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 彭成军 本基金的 2021 年 4 月 2 - 14 年 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基金经理 日 基金经理。2019 年 5 月加入本公司,自 2020 年 9 月起担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 理,现任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具有 14 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4 次,为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宏观经济方面,宏观经济继续环比改善,但边际放缓。CPI 同比逐步回落,PPI 持续超预期,国外疫情持续恶化,出口仍将保持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的韧性。央行货币政策方面,信用周期目前看环比见顶,二季度社融同比收缩压力较大。通胀方面,受益于今年高基数,一直到明年二季度压力不会太大。受制于低库存和碳中和及相关产业政策等因素影响,PPI 可能会持续超预期。但监管对地产持续高压态势,以防释放的信用流动性流向房地产,未来可以预期,居民中长期贷款增速将进一步环比下降,并开始拖累社融增速。 受制于永煤事件引发的信用债市场收缩和财政投放,货币市场保持持续宽松。银行经过一季度大量预防性负债,二季度融资需求降低,ncd 利率下行幅度明显,部分期限阶段下行超过 20bp。 债券策略方面,一季度货币市场整体偏宽松,但债券市场出现风险偏好降低和信用边际紧缩。中高等级和好名字永续债、二级资本债收益率下行明显,中低等级信用债仍面临较大流动性压力。未来随着政府债券发行持续放量,债券市场供需时间差将会有所缓解,预计收益率将在目前位置做中枢震荡。 债市经过去年大幅调整后,随着货币政策进入观察期,利率风险的释放,波动率明显降低,期限利差等也基本对货币政策转向和波动率提升带来的风险进行了一定的定价。短期市场仍然以区间震荡为主,长期配置价值将在下半年开始显现。稍长期来看,经济环比复苏较大依赖于财政和基建持续扩张,但伴随着杠杆率的持续提升,目前看空间越来越小且不可持续,后续仍需密切把握信用周期趋势性放缓,尤其是信贷内生性需求趋势性下降带来的机会。 组合构建上,积极把握长久期利率债波动交易的机会,同时,继续积极把握因为政策变动带来的永续债次级债等品种带来的投资机会。基于债券收益率曲线对未来较为乐观的复苏预期,我们认为,可能会存在一定的预期差。信用债方面,目前仍以高等级好名字信用债为主,随着信用利差出现调整,密切把握信用债调仓机会。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1 年 2 季度,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 A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67%,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23%。 2021 年 2 季度,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 C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54%,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23%。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145,232,500.00 88.34 其中:债券 1,145,232,500.00 88.34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9,980,444.97 8.48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4,676,628.83 1.90 8 其他资产 16,448,321.32 1.27 9 合计 1,296,337,895.12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3.2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投资明细 无。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50,952,000.00 14.9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60,065,000.00 5.94 4 企业债券 474,731,000.00 46.97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130,659,000.00 12.93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388,890,500.00 38.48 10 合计 1,145,232,500.00 113.31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2023005 20 平安人寿 700,000 68,845,000.00 6.81 2 1828015 18 招商银行二级 01 500,000 51,565,000.00 5.10 3 2028033 20 建设银行二级 500,000 51,090,000.00 5.05 4 2028038 20 中国银行二级 01 500,000 51,080,000.00 5.05 5 2020044 20 宁波银行二级 500,000 50,755,000.00 5.02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股票代码:600036)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1〕16 号)。其因为同业投资提供第三方信用担保、为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保本承诺,部分未按规定计提风险加权资产、违规协助无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的银行发行结构性衍生产品、理财产品之间风险隔离不到位等二十七项违法违规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处以罚款 7170 万元。 招商银行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 决定书(沪银保监银罚决字(2020)7 号)。其信用卡中心因某客户个人信息未尽安全保护义务、对部分信用卡催收外包管理严重不审慎,被处以 100 万元罚款。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招商银行进行了投资。 2、2020 年 7 月 13 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股票代码:601939、 0939.HK)因内控管理不到位、支行原负责人擅自为同业投资违规提供担保并发生案件等多项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0〕32 号),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3920 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建设银行进行了投资。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股票代码:601988,3988.HK)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0〕60号)。其因“原油宝”产品风险事件相关违法违规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规定,被处以 5050 万元罚款。 2021 年 5 月 17 日,中国银行因向未纳入预算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发放贷款、违规向关系人 发放信用贷款、向无资金缺口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存款月末冲时点等三十六项违反违规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条、第七十四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 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1〕11 号),被处以罚款 8761.355 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中国银行进行了投资。 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股票代码:002142)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银保监罚决字〔2020〕48 号)。其因授信业务未履行关系人回避制度、贷后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30 万元。 2021 年 6 月 10 日,宁波银行因代理销售保险不规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收到宁波银保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银保监罚决字〔2021〕36 号),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25 万元,并责令该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宁波银行进行了投资。 5、其余六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49,795.4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6,362,970.34 5 应收申购款 35,555.53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6,448,321.32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 A类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C类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826,478,764.19 1,241,082.98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947,092.47 205,127.34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900,359.29 399,691.46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 - 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26,525,497.37 1,046,518.86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资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者 序号 达到或者超过 20% 期初 申购 赎回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类 的时间区间 份额 份额 份额 (%) 别 机 1 20210401-20210630333,054,954.20 - -333,054,954.20 40.24 构 2 20210401-20210630249,791,007.49 - -249,791,007.49 30.18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由于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份额的 20%的情况,可能会出现如下风险: 1、大额申购风险 在出现投资者大额申购时,如本基金所投资的标的资产未及时准备,则可能降低基金净值涨幅。2、如面临大额赎回的情况,可能导致以下风险: (1)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 (2)如果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 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如果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剩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 (3)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4)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5)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略;(6)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面临合同终止清算、转型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以有效防止和化解上述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风险提示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关于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投票时间自 2021 年 3 月 22 日起至 2021 年 4 月 16 日止。截止 2021 年 4 月 16 日 17 点 30 分,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 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少于权益登记日(2021 年 3 月 22 日)本基金总份额的 50%,未达到《中 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效开会条件。有关详细信息参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至 2021 年 4 月 20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对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进行调整,将本基金的管理费率由 0.4%年费率调整为 0.3%年费率,将本基金的托管费率由 0.2%年费 率调整为 0.1%年费率,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7 月 10 日发布、8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增加侧袋机制,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 相关内容。有关详细信息参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发布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于调整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增加侧袋机制,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四季金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