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关于增加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并开展定投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的公告
2016-11-29
关于增加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嘉实旗下基金
代销机构并开展定投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的公告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汇成
基金”)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自 2016 年 11 月 29 日起,增加汇成基金
为嘉实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嘉实增强信用定期债券,嘉实中证 500ETF 联接,嘉实美国成长股票(QDII),
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中证金边中期国债 ETF 联接,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
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嘉实沪深 300 指数研究增强,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债券,
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债券,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嘉实
对冲套利定期混合,嘉实泰和混合,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
实新收益混合,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人民币,嘉实企业变
革股票,嘉实先进制造股票,嘉实新消费股票,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嘉实中证金
融地产 ETF 联接,嘉实低价策略股票,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嘉实新常态混合,嘉
实创新成长混合,嘉实沪港深精选股票,嘉实新优选混合,嘉实智能汽车股票,
嘉实新趋势混合,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
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货币 A,嘉实货币 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主题
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海外中国股票混合(QDII),嘉实研究精选混合,嘉实
多元债券,嘉实量化阿尔法混合,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混合,嘉实稳固
收益债券,嘉实主题新动力混合,嘉实领先成长混合,嘉实深证基本面 120ETF
联接,嘉实信用债券,嘉实周期优选混合,嘉实安心货币,嘉实中创 400ETF 联
接,嘉实全球房地产(QDII),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债券 A,嘉
实纯债债券,嘉实优质企业混合,嘉实沪深 300ETF 联接(LOF),嘉实基本面 50
指数(LOF),嘉实 H 股指数(QDII-LOF),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嘉实黄金(QDII-F
OF-LOF),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
注:嘉实超短债、嘉实信用债券、嘉实安心货币、嘉实纯债债券实施限制大额申购(含
转换转入)业务,恢复正常申购业务时间以嘉实公告为准。嘉实增强信用定期债券、嘉实如
意宝定期债券、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债券、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债券、
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嘉实对冲套利定期混合、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债券 A 以定期开放
方式运作,正常申购和赎回业务时间以嘉实公告为准。
二、基金开户、认购、申购等业务
自 2016 年 11 月 29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汇成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
购、认购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汇成基金的规定为准。
(特别说明除外)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自 2016 年 11 月 29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汇成基金开办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
业务。
1、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嘉实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
凭证,到汇成基金的销售网点申请办理此项业务或通过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此项业务。
2、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 9:30-15:00。
3、扣款日
投资者应与汇成基金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
定的申购申请日(T 日)。
4、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汇成基金就上述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
定扣款(申购)金额,每只基金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起(含 100 元)。
5、扣款方式
(1)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
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6、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
确认日为 T+1 日(QDII 型基金为 T+2 日内),投资者可在 T+2 日(QDII 型基金
为 T+3 日)到汇成基金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帐户等信息,须携带本人
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汇成基金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
凭证到汇成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或通过汇成基金网上交易系统
修改或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汇成基金的有关规定。
四、费率优惠
自 2016 年 11 月 29 日起,投资者通过汇成基金指定平台申购(含定投)基
金,其前端申购费率实行 1 折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 0.15%;优惠折扣
后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15%的,按 0.15%执行;若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 0.15%
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其规定的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汇成基金最新公告为准。
五、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法定代表人 王伟刚 联系人 丁向坤
电话 010-56282140 传真 010-62680827
网址 www.fundzone.cn 客服电话 400-619-9059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