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4-12-27
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
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2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 基金主代码 00017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12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名称 证监许可[2013]363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14年12月4日至2014年12月24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4/12/26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16,366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1,361,240,656.05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444,155.89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1,361,240,656.05 利息结转的份额 444,155.89 合计 1,361,684,811.94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 0 其中: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 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4年12月26日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js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基金代码:000176)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