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柏瑞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新华医疗”估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2014-02-28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新华医疗”估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以及 2014年2月18日《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因等资产重组事项,新华医疗自 2014年2月 18日起停牌。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4年2月27日起,对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除ETF基金外)持有的“新华医疗(代码:600587)”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本公司旗下基金(除ETF基金外)持有的新华医疗均采用上述估值方法直至该停牌股票恢复正常交易,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