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青海银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6-06-30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青海银行为
                                 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青海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 2016 年 6 月 30 日起,本公司将增加青海
银行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青海银行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
办理方式以青海银行的规定为准。
 编                                                  申购赎回    定期定额    转换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号                                                    业务        投资      业务
  1      000009      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 A       开通       开通      开通
  2      000010      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 B       开通      不开通     开通
  3      110006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 A           开通       开通      开通
  4      110013          易方达科翔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5      110016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 B           开通      不开通     开通
  6      110017       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基金 A        开通       开通      开通
  7      110018       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基金 B        开通       开通      开通
                    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
  8      110026                                         开通       开通      开通
                              金联接基金
  9      110027       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型基金 A        开通       开通      开通
 10      110028       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型基金 B        开通       开通      开通
 11      110029          易方达科讯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12      110030       易方达沪深 300 量化增强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
 13      110031                                         开通       开通     不开通
                    指数基金联接基金人民币基金份额
      二、 关于本公司在青海银行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
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
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青海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
为 100 元。青海银行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
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青
海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青海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
申购份额通常将在 T+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2 工作
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
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青海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 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
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青海银行依据法律法规
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
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青海银行最新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
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
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根据相关公告,自 2014 年 6 月 3 日起,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对机构客户暂
停 A 类份额所有销售机构的申购、涉及 A 类份额作为转入方的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对于机构客户在全部非直销销售机构提交的 B 类份额的申购和转换转入申请不予接受,该基
金有权确认失败。其他相关规定请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上述规定如有变化以本公司最
新公告为准。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 36 号
    办公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 36 号
    法定代表人:王丽
    联系人:李万芳
    电话:0971-6111792
    传真:0971-6111792
    客户服务电话:0971-96399
    公司网站:www.bankqh.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