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关于旗下完全被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关联方证券的公告
2015-09-28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完全被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关联方证券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 《关于同意完全按照指数构成比例投资的基金品种按照《基金法》规定从事关联交易的复函》 的有关规定,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允许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品种 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等关联方证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现阶段采用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且存在目前成份股关联 证券或者未来潜在成份股关联证券的具体明细如下: 目前成份股关联证券 指数基金 标的指数 关联证券 权重 关联关系 沪深 300(000300) 康美药业(600518) 0.51% 股东 沪深 300(000300) 工商银行(601398) 1.24% 托管行 广发沪深 300ETF(510360)、 沪深 300(000300) 广发证券(000776) 0.48% 股东 广发沪深 300 指数(270010) 沪深 300(000300) 吉林敖东(000623) 0.21% 股东关联方 沪深 300(000300) 辽宁成大(600739) 0.22% 股东关联方 中证 500(000905) 烽火通信(600498) 0.33% 股东 广发中证 500ETF(510510)、 中证 500(000905) 中山公用(000685) 0.20% 股东关联方 广发中证 500ETF 联接(LOF)(162711) 中证 500(000905) 华茂股份(000850) 0.17% 股东关联方 广发中证全指可选消费 ETF(159936)、 全指可选(000989) 华茂股份(000850) 0.27% 股东关联方 广发可选消费联接(001133) 广发中证全指医药卫生 ETF(159938)、 股东关联方 全指医药(000991) 吉林敖东(000623) 1.77% 广发医药卫生联接(001180) 全指金融(000992) 香江控股(600162) 0.07% 股东 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 ETF(159940)、 全指金融(000992) 广发证券(000776) 1.12% 股东 广发金融地产联接(001469) 全指金融(000992) 中国银行(601988) 2.45% 托管行 广发中证全指主要消费 ETF (159946)、 全指消费(000990) 康美药业(600518) 4.32% 股东 广发主要消费联接(001458) 深证 100P(399330) 广发证券(000776) 1.78% 股东 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162714) 深证 100P(399330) 吉林敖东(000623) 0.79% 股东关联方 养老产业(399812) 吉林敖东(000623) 1.07% 股东关联方 广发养老指数(000968) 养老产业(399812) 康美药业(600518) 1.21% 股东 广发环保指数(001064) 中证环保(000827) 中山公用(000685) 0.99% 股东关联方 未来潜在成份股关联证券 指数基金 标的指数 关联证券(目前非 关联关系(目前非成 成份股) 份股) 广发中证 500ETF(510510)、 股东 中证 500(000905) 香江控股(600162) 广发中证 500ETF 联接(LOF)(162711) 广发中证全指医药卫生 ETF(159938)、 股东 全指医药(000991) 康美药业(600518) 广发医药卫生联接(001180) 吉林敖东(000623) 股东关联方 中山公用(000685) 股东关联方 广发证券(000776) 股东 华茂股份(000850) 股东关联方 广发百发 100 指数 A (000826)、 香江控股(600162) 股东 百发 100(000851) 广发百发 100 指数 E (000827)、 烽火通信(600498) 股东 康美药业(600518) 股东 辽宁成大(600739) 股东关联方 兴业银行(601166) 托管行 兴业证券(601377) 托管行关联方 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上述各基金投资的跟踪误差,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公 司已按规定完成相关法律程序,相关制度和控制措施也已准备就绪,现将上述目前成份股关 联证券纳入上述对应各基金的投资标的,并将严格按法律、法规和上述各基金合同的规定, 按其标的指数成分股构成比例进行日常投资管理;对于目前不是标的指数成份股,但未来可 能成为其成份股的关联证券,即未来潜在成份股关联证券,待其正式成为标的指数成份股时, 届时将上述未来潜在成份股关联证券纳入上述对应各基金的投资标的,并将严格按法律、法 规和上述各基金合同的规定,将按其标的指数成分股构成比例进行日常投资管理。 相关投资情况将按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 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基 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