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6-28
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3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大成景旭纯债债券 基金代码 000152
下属基金简称 大成景旭纯债债券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0153
基金管理人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7月23日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0年9月7日
基金经理 方锐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6年11月10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其他 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上述情形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纯债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分析影响债券市场的各类要素,对债券组合的平均
久期、期限结构、类属品种进行有效配置,力争为投资人提供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
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府机构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
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分离交易
可转债中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
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现金、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投资范围 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可转债,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可转债
申购或增发新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
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将有效结合“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策略以及“自下而上”的债券精选策略,在
综合判断宏观经济基本面、证券市场走势等宏观因素的基础上,灵活配置基金资产在各
主要投资策略 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并通过严谨的信用分析以及对券种收益水平、流动性的客观判
断,综合运用多种投资策略,精选个券构建投资组合。1、久期配置策略;2、类属配置
策略; 3、信用债投资策略;4、骑乘策略;5、杠杆放大策略;6、换券策略;7、中
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8、资产支持类证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较低风险、较低收益的债券型基金产品,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
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2、如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持有期限(N)
N<7天 1.5%
赎回费 7天≤N<30天 0.1%
N≥30天 0
注:本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 用 类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别
管理费 0.3%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 基金托管人
销 售 服 0.4% 销售机构
务费
审 计 费 8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用
信 息 披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露费
其 他 费《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
用 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
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大成景旭纯债债券C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81%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
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根据本基金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各类固定收益证券,因此,如果债券市场出现整体下跌,本基金将无法完全避免债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同时本基金无法完全规避发债主体特别是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企业债的发债主体的信用质量变化造成的信用风险;另外,如果持有的信用债出现信用违约风险,将给基金净值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和波动。
单一投资者集中度较高的风险:由于投资者的申购赎回行为可能导致本基金的单一投资者持有的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较高,该单一投资者的申购赎回行为可能影响本基金的投资运作,从而对基金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基金管理人将控制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低于50%,并防止投资者以其他方式变相规避50%集中度限制的情形发生(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超标的除外)。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基金管理人认为可能存在变相规避50%集中度限制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单一投资者的全部或部分的认/申购申请或确认失败。
2、本基金还面临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共有的风险,如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其他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3年4月23日证监许可【2013】365号文核准募集,基金合同于2013年7月23日正式生效。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cfund.com.cn]客服电话[4008885558]
1. 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