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银岁岁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2020-10-14
民生加银岁岁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
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民生加银岁岁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0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民生加银岁岁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岁岁增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00013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8月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民生加银岁岁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民生加银岁岁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20年10月16日
赎回起始日2020年10月16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2020年10月16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20年10月16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岁岁增利债券A民生加银岁岁增利债券C民生加银岁岁增利债券D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0137 000138001785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 是 是 是
注:1.民生加银岁岁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D类份额仅开通申购、赎回业
务,不开通转换业务。
2.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2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2.1开放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的开放期为每个
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5至10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约定的开放期之外
的日期不接受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
本基金的第七个封闭期为自第六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即2019年10月16日
起至2020年10月15日。本基金第七次办理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的开放期为2020年10月15日之后
第一个工作日起十个工作日的期间,即2020年10月16日、2020年10月19日、2020年10月20日、
2020年10月21日、2020年10月22日、2020年10月23日、2020年10月26日、2020年10月27日、
2020年10月28日、2020年10月29日。自2020年10月30日起至2021年10月29日止,为本基金的
第八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在开放期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本基金暂停开放申购、赎回或转换业务的,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
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恢复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的办理,直至该开放期实际开放的天数
达到基金管理人已公告的开放期的工作日数。
2.2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
停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
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
3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追加购买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
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通过红利再投资方式转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
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申购费用用
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
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元)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C、D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100万0.60% 0
100万≤M<200万0.40%
200万≤M<500万0.20%
M≥500万 每次1000元
投资人同日或异日多次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当需要采取比例配售方式对有效
申购金额进行部分确认时,投资人申购费率按照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申购申请确认金额
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4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
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通过本基金管
理人网上交易系统赎回,每次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
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2.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为10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
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具体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T) 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C、D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有期少于7日的份额1.50% 1.50%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有期超过7日的份额0.90% 0.90%
认购或在某一开放期申购并在下一开放期赎回的份额0.05% 0
认购或在某一开放期申购,且在下一个开放期未赎回,而是在下一个开放期其后的开放期赎回的份额0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持续
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少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
投资者,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
续费。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
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
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
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
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
5日常转换业务
开通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办理事宜以销售机构的安排为
准,请关注销售机构公告或询问销售机构。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将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开展
基金转换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
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转换业务规则请参照本公司官网中发布的《民生加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6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网址:www.msjy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参阅《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赎回
和转换等业务。
6.2非直销销售机构
序号 名称 客服电话 网址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33 www.ccb.com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68 www.cmbc.com.cn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58 www.bank.ecitic.com
4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41 www.cbhb.com.cn
5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37 www.hrbb.com.cn
6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6016 www.bsb.com.cn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888-8888 www.chinastock.com.cn
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5521 www.gtja.com
9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5511 www.stock.pingan.com
10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95523 www.swhysc.com
1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5565 www.newone.com.cn
1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5536 www.guosen.com.cn
1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8-001-001 www.essence.com.cn
1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8888788 www.ebscn.com
1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5579 www.95579.com
1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5548 www.citics.com
1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95548 www.citicssd.com
18中信期货有限公司010-60833754 www.citicsf.com
1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5562 www.xyzq.com.cn
20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61 www.cib.com.cn
2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11-3 www.bank.pingan.com
2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59 www.bankcomm.com
2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55 www.cmbchina.com
24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8888-108 www.csc108.com
25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018-8688 www.ydsc.com.cn
26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025-52278870 www.ftol.com.cn
27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25-88866645 www.zjrcbank.com
28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5597 www.htsc.com.cn
29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21-20333333 www.longone.com.cn
3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5360 www.nesc.cn
31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6666-888 www.cgws.com/cczq
32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620-6868 www.lczq.com
33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95510 http://fund.sinosig.com
3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5358 www.firstcapital.com.cn
35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95548 www.gzs.com.cn
36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95519 www.chinalife.com.cn
37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00-66-96588 www.qdccb.com
3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400-700-9665 www.ehowbuy.com
39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400-6788-887 www.zlfund.cn
40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4000-766-123 www.fund123.cn
4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400-1818-188 www.1234567.com.cn
42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020-89629066 www.yingmi.cn
43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95017转1转8 http://www.tenganxinxi.com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1、《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的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在本基金的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
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民生加银岁岁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七次办理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等相关
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
法律文件及资料。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本基金的开放期为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5至10个工作日,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
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
下一个封闭期。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
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3.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29日为本基金的第七个开放期,即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接受办
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2020年10月29日15:00以后暂停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
赎回以及转换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4.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到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1)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88(免长途通话费用)
5.风险提示: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封闭运作一年后开放5-10个工作日的申购赎回业务,基金份
额持有人只能在开放期赎回基金份额,在封闭运作期,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因不能赎回基金而出现的流
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
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
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