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一]
2024-09-13
大成景兴信用债债券A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 13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24等年有9关月规1定2日,大起成,对基本金公管司理旗有下限证公券司(投以资下基简金称“持本有公的司停”牌)与股基票金诺托辉管健人康协(股商票一代致码,自:6606.HK)按照3.54港元/股进行估值。 若以上股票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