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最低金额及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公告
2024-06-28
大成景安短融债券B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B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最低金额及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7月4日起,调整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最低金额及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本次调整针对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首次申购最低金额及追加申购最低金额,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由100万元调整为1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由1000元调整为0.01元。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情况在上述最低金额限制的基础上进行设置,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调整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及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如有调整将另行公告。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2.如有疑问,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或登陆网站(www.dcfund.com.cn)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