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聚鑫: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20-04-10
广发聚鑫债券A
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 年 4 月 10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广发聚鑫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118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6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0 年 3 月 31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0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广发聚鑫债券 A 广发聚鑫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118 000119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447 1.442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188,112,486.64 68,107,464.31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94,056,243.32 34,053,732.16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280 0.260 注: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 基金合同生效满 6 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度末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金额高于 0.01 元(含),则基金应 于该季度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 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5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0 年 4 月 14 日 除息日 2020 年 4 月 14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0 年 4 月 16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的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基金份额将以 2020 年 4 月 14 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 2020 年 4 月 16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 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 2020 年 4 月 14 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 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95105828(免长途话费)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 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分红方式后,在 T+2 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 T 日)后(含 T+2 日) 向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 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 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 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话费)咨 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