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宸信用增利: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4-03-31
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4年第1号)
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行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77号文核准募集。自2013年7月25日起至2013年8月14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3年8月20日成立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13年2月1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77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3年8月20日正式生效。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人运用公司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1,000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基金管理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基金管理人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在基金成立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如果本基金的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需承担债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因个别债券违约所形成的信用风险,因本基金的固定收益类资产主要投资于信用债券,若信用债券发行人出现违约、信用状况严重恶化或破产清算等情况,发行人有可能无法及时偿还本金及利息,进而造成投资者本金与收益出现损失,因此信用债券市场的波动对基金份额净值影响较大。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涉及与托管业务相关的更新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2月2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3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一、资产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59号中信广场16楼
3、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59号中信广场16楼(200085)
4、法定代表人:刘晓兵
5、设立时间:2012年6月20日
6、电话:021-26066999-6815
7、联系人:王颖
8、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9、股权结构: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宸信托”)、韩国未来资产基金管理公司和咸阳长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基金管理人40%、25%和35%的股权。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刘晓兵:董事长,男,民盟党员,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华宸信托董事长,历任湘财证券常务副总裁,华鑫证券代理总裁等职务。
甄学军:董事,男,中共党员,先后毕业于内蒙古农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经济学和法学双学士。现任华宸信托总经理,曾任内蒙古农业大学农经系教师、团总支书记,1991年11月起,就职于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历任业务二部副经理、信贷管理部副经理、经理、公司副总经理。
阙水深:董事,男,中共党员,厦门大学经济学(金融学)博士。历任光大证券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财富证券副总裁等职务。现任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深圳华宸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郑二薰:董事,男,韩国籍,韩国成均馆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士。先后在韩国现代证券国际金融部、M&A投资部、资产流动化部工作,历任现代证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未来资产证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等职务。
谭向东:独立董事,男,中共党员,经济学(金融学)博士,先后任北京证券总裁、联合证券常务副总裁、宝盈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城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等。
康书生:独立董事,男,中共党员,厦门大学经济学(金融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河北大学副校长。
胡奕明:独立董事,女,博士学位,1991年起先后任厦门大学会计系副教授、厦门大学工商管理中心副教授、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研究院副院长 2005年起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财务研究中心主任。
汪新:董事,男,大学专科。先后担任黑龙江鸡西矿务局科长,陕西步长集团副总裁、黑龙江新医圣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北京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康莱特集团副总裁,西藏圣龙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2、公司高管人员
刘晓兵:董事长,男,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华宸信托董事长,历任湘财证券常务副总裁,华鑫证券代理总裁等职务。
阙水深:总经理,男,厦门大学经济学(金融学)博士。历任光大证券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财富证券副总裁等职务。现任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深圳华宸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兰飞燕:督察长,男,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具有15年金融证券行业工作经历,历任联合证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中国建银投资证券高级研究员等职务。
3、本基金基金经理
王骏: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金融学硕士。具有10年以上证券从业经历。历任大鹏证券资产管理公司债券交易员,昆仑证券金融证券研究所宏观经济与债券研究员,西部证券固定收益部债券投资经理,财富证券固定收益总部债券投资部副总经理等职务。
4、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投资采取集体决策制度,投资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如下:
主任委员:公司总经理阙水深
委员:投资副总监兼研究总监宋磊、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王骏、研究部高级研究员黄颖峰。
5、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2年6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46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2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252只,其中封闭式7只,开放式245只。自2003年以来,本行连续八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30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 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59号中信广场1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59号中信广场16楼(200085)
法定代表人:刘晓兵
电话:021-26066999
传真:021-65870256
联系人:唐艳华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2)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热线:95538
传真:0531-68889357
公司网站:www.easysino.com
(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峰
联系电话:0771-5539262
传真:0771-5539033
客服热线:4008888100(全国)、96100(广西)
公司网站:http://www.ghzq.com.cn
(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5333
客服电话:021-95523
公司网站:http://www.sw2000.com.cn
(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http://www.cindasc.com
(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85130577
公司网站:http://www.csc108.com
(7)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户服务热线:96577
传真:0532-85022605
公司网站:http://www.zxwt.com.cn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统一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站:http://www.ecitic.com
(9)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统一客服电话:0571-96598
公司网站:http://www.bigsun.com.cn
(1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注册资本:34.18亿元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http://www.ebscn.com
(1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0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注册资本:22亿元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591-38507679
传真:0591-38507538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1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电话:010-66568430
联系人:田薇
公司网站:http://www.chinastock.com.cn
(13)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西楼11层(100031)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联系人:文思婷
联系电话:010-83991737
传真:010-66412537
客服电话:400-660-9839
网址:http://www.rxzq.com.cn
(14)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周嬿旻
联系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69
客服电话:4000-766-123
传真:0571-2669853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1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法定代表人:李晓涛
客服电话:95105885
公司网站:同花顺金融服务网www.10jqka.com.cn
爱基金网www.ijijin.com.cn
(1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敖玲
联系电话:021-58788678-8201
客服电话:400-089-1289
网址:www.erichfund.com
(1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网址:www.gtja.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59号中信广场16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兵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59号中信广场16楼(200085)
电话:021-26066999-6915
传真:021-65870256
联系人:蔡流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张兰
联系人:张兰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办公地址:上海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法人代表:朱建弟
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经办注册会计师:祁涛、张帆
联系人:谢忆韫
四、基金的名称
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债券、债券回购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不参与一级市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或增发,但可持有因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股票被派发的权证、因投资于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等金融工具而产生的权证。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权证,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短期融资券及债项信用评级为非AAA级别的其他信用债券的合计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奉行“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主动式投资管理理念,采用价值分析方法,在分析和判断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宏观经济运行指标的基础上,自上而下确定和动态调整大类资产比例和债券的组合目标久期、期限结构配置及类属配置 同时,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在研究分析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收益率水平、市场环境等因素基础上,自下而上的精选投资品种。
普通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在普通债券的投资中主要基于对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对宏观经济的动态跟踪,采用久期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控制、期限结构配置、信用风险控制、跨市场套利和相对价值判断等管理手段,对债券市场、债券收益率曲线以及各种债券价格的变化进行预测,相机而动、积极调整。
附权债券投资策略。附权债券指对债券发行体授予某种期权,或者赋予债券投资者某种期权,从而使债券发行体或投资者有了某种灵活的选择余地,从而增强该种金融工具对不同发行体融资的灵活性,也增强对各类投资者的吸引力。当前附权债券的主要种类有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含赎回或回售选择权的债券等。
回购套利策略。本基金重要的操作策略之一,把信用产品投资和回购交易结合起来,管理人根据信用产品的特征,在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或者通过回购融资来博取超额收益,或者通过回购的不断滚动来套取信用债收益率和资金成本的利差。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若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者有更加适合的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应及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3月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3年12月31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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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资产。
8、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8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3年12月31日)基金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所示:
一、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2、本基金成立于2013年8月20日,图示时间段为2013年8月20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3、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
十三、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账户开户费用和银行账户维护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费用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7月22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2、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更新
3、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内容 各新增代销机构均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列示
4、在“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中,更新了基金份额的认购情况
5、在“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中,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的情况
6、在“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其中数据内容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
7、增加了“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更新了“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的数据及列表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以及“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8、在“第二十二部分 其它应披露事项”中,披露了如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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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