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安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23-12-19
             
            
            
                    国联安安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19日
    
     基金名称                                                  国联安安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联安安泰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0058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6月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安安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联安安
     公告依据                                                  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
                                                               件及相关法律法规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年12月13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4675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229,387,645.81
             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
             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45,877,529.16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1.23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3年度的第1次分红
    
    
    注:(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
    
    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减2去与每单分红位相基关金的份额其他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权益登记日                             2023年12月20日
     除息日                                 2023年12月2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年12月21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按2023年12月20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计算确定,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的持有期限自份额确认日开始计算。选择红利
                                            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将于2023年12月21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户,自2023年12月22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基金份
                                            额,其分红方式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
                                            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
                                            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1)现金红利款将于2023年12月2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
    
    关规定3 处其理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
    
    当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开放
    
    日的交易时间内到相关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
    
    之前(不含2023年12月20日)最后一次选择或更改并经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
    
    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及时到相关销售网点查询分红方式;若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
    
    规定的时间前到相关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对于未在权益登记日之前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
    
    基金的投资收益。
    
    (4)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
    
    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
    
    (①5)本咨基询金办管法理人网站:www.cpicfunds.com。
    
    ②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6)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
    
    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