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关于变更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公告
2013-05-23
鹏华双债增利债券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公告 根据基金业务发展,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13年5月24日调整分红方式的业务规则,现将业务规则变更事宜公告如下: 1、本次分红方式业务规则调整所涉及的基金: 本公司旗下由本公司作为注册登记机构,且分红方式包括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的开放式基金,具体基金包括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206001)、鹏华精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6002)、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206003)、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基金(206004)、鹏华上证民营企业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6005)、鹏华环球发现证券投资基金(206006)、鹏华消费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6007)、鹏华丰盛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6008)、鹏华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6009)、鹏华深证民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6010)、鹏华美国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206011)、鹏华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6012)、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6015)、鹏华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6018)、鹏华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0007)、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0053)、鹏华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0054)。 我公司鹏华金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6013)、鹏华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级基金(206016)、鹏华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B级基金(206017)及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旗下基金产品不受此次分红方式业务规则变更的影响。 2、本次分红方式业务规则调整的主要内容: (1)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本公司将取消账户级别分红方式,即投资者若通过账户类申请(包括开立基金账户、增开交易账户、账户资料变更)所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有效 (2)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投资者如需设置或变更各个基金的分红方式,本公司将只接受投资者通过交易类申请单独设置或变更单只基金分红方式 (3)本次分红方式业务规则调整对现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红方式没有影响,投资者现持有或曾经持有的基金产品,其分红方式均保留不变。但投资者在2013年5月23日(含)之前通过账户类业务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设置,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对投资者新认(申)购的其他基金产品,原设置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生效。 3、重要提示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请投资者务必致电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或登陆本公司网站及时查询、核对持有基金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核实的基金分红方式与投资者要求不符或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投资者分红方式不符的,可在任意工作日到销售机构通过提交更改基金份额分红方式申请的方式进行修改而不能通过修改基金账户资料的形式修改,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最终以注册登记机构记录为准。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