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2020/08/11)
2020-08-11
华夏双债债券C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 放式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银国际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 者可自2020年8月11日起在中银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 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情况如 下:   一、基金明细   如上述基金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 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 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各基金招募 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一)中银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中银证券网站:www.bocichina.com.cn;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 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 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 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 金合同,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 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 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 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