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2016-02-17
华夏双债债券C
关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在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为了向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决定自 2016 年 2 月 17 日起在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平安证券”)开始办理亚债中国债券指数基金(华夏亚债中国指数 A 基 金代码:001021;华夏亚债中国指数 C 基金代码:001023)、华夏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纯债债券 A 基金代码:000015;华夏纯债债券 C 基 金代码:000016)、华夏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双债债券 A 基 金代码:000047;华夏双债债券 C 基金代码:000048)、华夏聚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14)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相关说明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适用于符合上述基金合同要求的所有投资者。 (二)申请方式 投资者应按照平安证券的规定办理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请。 (三)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平安证券约定每次固定扣款金额,最低扣款金额应遵循平安证券 的规定。 目前在平安证券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每次最低扣款金额为人 民币 500 元。 (四)扣款日期 投资者与平安证券约定的固定扣款日期应遵循平安证券的规定。 (五)扣款方式 1、平安证券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 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开放日。 2、投资者需指定一个平安证券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固定扣款账户。 3、如投资者资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平安证券的规定。 1 (六)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遵照基金招募说明书(更 新)中相关规定执行,如有费率优惠活动,请按照相关公告执行。 (七)交易确认 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自 T+2 工作日起查询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确认情况。 (八)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扣款日期、扣款金额或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等,具体办 理程序应遵循平安证券的规定。 二、重要提示 本公司管理的在平安证券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可通过本公 司网站刊登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开通状况一览表》 进行查询。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一)平安证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站:www.pingan.com (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二月十七日 2